2.用於農業的歷書。
夏季日歷。(“農歷”壹詞流行的原因是文革期間極左思潮泛濫,“橫掃四老”,認為“李霞”是夏朝的印記,必須改名;因為傳統歷法在農村廣泛使用,所以通過報紙改名為“農歷”:1968年元旦,全國報紙頭條壹夜之間將“夏歷”標題改為“農歷”。
按:所謂“農歷”是指它具有指導農業生產的意義,但實際上農歷與季節變化的區別是明顯的,指導農業時間的效果並不好。中國古代真正指導農時的是“二十四氣”,實際上是壹種特殊的“陽歷”。
農歷中的歷月長度以農歷正月為準,農歷正月30天,農歷二月29天。農歷正月和農歷二月相輔相成,使得歷月的平均長度接近農歷正月。
農歷以新月為月初壹——月初壹。從天文學上講,所謂“新月”有壹個確定的時刻,即月亮黃經與太陽黃經相同的時刻。(日月黃道的計算非常復雜繁瑣,這裏就不介紹了。)
至於農歷月份名稱的確定依據,則是由“中氣”來確定的。即含有“雨”的月份為壹月;二月是有“春分”的月份;三月是“谷雨”的月份;四月是有“小滿”的月份;五月是“夏季至日”的月份;6月是“大暑”的月份;7月是“暑熱”的月份;八月是“秋分”的月份;9月是“初霜”的月份;10月是“小雪”的月份;11月是“冬季至日”的月份;12月是“嚴寒”的月份。(不存在像上個月閏月那樣含有中性氣體的月份)
農歷的日歷年長度以回歸年為準,但壹個回歸年是12個月以上,13個月以下。古代天文學家編制農歷時,為了使壹個月中的任何壹天都包含月相的含義,即初壹為無月之夜,十五為滿月,以月亮為主,兼顧季節。有七個閏年,每個閏年有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