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第壹種含義,是表示壹種情感狀態,是指個體對其所愛的對象的情感指向,包括喜歡、渴望、依戀、仰慕等。這種愛的語言是:“我愛妳,是因為妳給了我(或者能夠給我)快樂和滿足。我需要妳。”
比如,壹個人愛吃巧克力;壹個男孩愛上了壹個女孩;嬰兒對母親的愛;等等。有新聞報道,某男愛上壹個女孩,表白被拒,竟然跑到高壓線上,最後不幸身亡。這種“愛”是自私的,自我中心的,為了滿足自身需要的。它其實愛的是自己。
“愛”的第二種含義,是表示壹種意向和動作,是指個體對其所愛的對象的關心、付出、承諾等,是壹種利他的想法和行為。這是通常語境裏“愛”的含義。這種愛的語言是:“我愛妳,所以我關心妳,願意為妳付出,妳不好我會難受。”
比如,在愛情裏,戀人間會自然而然地相互付出,甚至為對方犧牲,有壹種無私乃至崇高的感覺。父母對孩子的愛,也是如此。
當然,不管是戀人間的愛情,還是父母對孩子的愛,都是這兩種愛的混合,它們同時存在,構成完整的愛。
《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裏講了壹個故事。壹個來訪者找到他的教練,說:“我不愛我的妻子,我們已經失去了往日的那種感覺,怎麽辦?”教練對他說:“去愛她。”來訪者說:“對不起,我不愛她。”教練說:“我讓妳去愛她。愛不是壹種感覺,而是壹種行動,明白嗎?”
在這裏,來訪者說的“我不愛她”,是指愛的第壹種含義,即來訪者不喜歡他的妻子,對她沒有了感覺和感情。而教練讓來訪者“去愛”他的妻子,是指愛的第二種含義,即讓來訪者去關心他的妻子,為她付出,進而創造出愛的感覺(即第壹種愛)。
“愛”的第三種含義,是表示壹種價值觀,以及基於價值觀的利他行動。它不關乎人類的生物本能,而是基於人類的理性和判斷。當壹個人對其“不愛”的人付出“愛”的時候,愛的這種含義就隱約被呈現出來了。這種愛的語言是:“我不愛妳,但是我承諾為妳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