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抽樣檢驗的實施,極大地激勵和監督了從事食品行業的勞動者嚴格按照生產標準進行生產,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衛生標準進行生產,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食品風險。
食品抽樣檢驗是通過科學合理的數學抽樣方法,對不同種類和數量的食品進行選擇性抽取和檢驗的過程。由於食品量巨大,不可能對每壹個產品都進行檢驗,合理的抽樣可以在保證檢驗覆蓋面的前提下,大大減少食品檢驗的工作量。
目前,食品抽樣檢驗是根據檢驗指標來判斷食品質量和包裝。食品質量的檢驗主要看抽樣樣品的質量標準是否符合食品要求,以此來推斷該批產品的質量水平。
取樣工作流程介紹:
1.出示證件,說明來意,告知權益。
抽樣人員應當主動向被抽樣單位出示《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通知書》和工作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告知被抽樣單位閱讀通知書背面被抽樣單位的說明,並告知被抽樣單位抽樣檢驗的性質、抽樣食品品種等相關信息。檢驗機構承擔抽樣工作的,還應當出具《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委托書》或者其復印件。
2、查執照,查資質
要求被抽樣單位提供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合法資質證明,確認被抽樣單位合法生產經營,被抽取的食品屬於被抽樣單位合法資質允許的類別。
在抽檢中發現被抽檢單位無營業執照、無證照等。,不能確定資質或者超出許可範圍生產經營的,應當立即停止抽樣,並向組織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抽樣單位為檢驗機構的,應當報告有管轄權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處理,並及時報告組織抽樣檢驗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