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兩個人開壹個雜貨鋪,壹個雜貨鋪。當時只有壹個店面出租。兩人同時看到,都想自己租。他們爭論不休,最後與政府發生了糾紛。為了平息糾紛,縣令判他們壹起租,雙方各壹間,為了不讓他們為店名爭吵,他們決定這家店叫“雜貨鋪”,也就是雜貨鋪的由來。
雜貨店的意義:
第壹,方便;
為了壹袋鹽,壹瓶啤酒,壹罐油,人們不會去很遠的地方,而是去大商場和超市買所有的東西。目前,壹些雜貨店還提供壹些額外的便民服務,如送報紙和給手機充電。
第二,人熟。
雜貨店老板熟悉大部分居民的面孔,有壹定的情感因素,這是其他商家無法企及的。
擴展數據
雜貨店可以嘗試以下經營方法:
雜貨店應該打便利牌。針對連鎖商家對小額購買無法提供送貨上門服務的弱點,在整個居民區廣泛宣傳雜貨店免費送貨上門和送貨電話號碼的措施,並廣泛宣布無論是壹袋醬油、醋、鹽、壹盒香煙還是壹瓶啤酒,商店只要打個電話就會立即送貨上門。
具體宣傳措施可采取如下方式:
1,印刷精美的名片,上面註明了店鋪的經營範圍、送貨電話、店鋪地址、聯系人等內容。給小區每戶壹個,以備居民需要聯系;
2.聯系居委會,通過小區公示欄上的新聞宣傳小店的便民措施,通過居委會的權威推薦提高知名度;
3.將服務措施和送貨電話以告示牌的形式寫在店門口並廣為人知。
雜貨店之所以能開展代客購物、送貨上門,是因為買賣雙方都住在同壹個小區,大家都低頭不擡頭。連小孩都認識雜貨店的老板。大商場超市沒有這種關系。如果要送貨上門,小孩或老人看到陌生人敲門,可能連門都不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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