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哲學中,認識和實踐的關系表述為知與行的關系。從孔夫子到孫中山,十分重視知行問題的探討,提出了許多深刻的思想。其主要觀點有:
第壹,行先於知,由行致知。壹些具有唯物主義傾向的哲學家大都認為行先於知,主張由行而致知,在壹定程度上肯定了實踐是認識的基礎和源泉。孔子說:“行有余力,則以學文”。把“行”放在對知識的掌握(學文)之先。墨子說:“言足以復行者常(尚)之,不足以舉行者勿常(尚)”。強調言行壹致者值得崇尚。荀子把“行”作為出發點和歸宿,指出“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之而止矣”。並對“行”在認識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深刻的理解,他說:“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臨深溪,不知地之厚也”。先秦以後,歷代具有唯物主義傾向的哲學家,都有關於“行先於知”的論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明清之際的王夫之,他建立了“行先後知”、“行可兼知”、“知行相資以為用”、“知行並進而有功”的比較完備的樸素唯物主義的知行學說。
第二,知之明也,因知進行。許多唯物主義哲學家還辯證地肯定了知對行的指導作用。荀子說,“知明”則“行無過矣”。他認為有兩類人:壹類人知而後行,以知統行,這是“君子”;另壹類人知而不行,知行脫節,這是“小人”。《禮記?大學》把“格物致知”放在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首。王夫之指出“知行終始不相離”,他既強調“力行而後知之真”,同時又提出“行聽乎知”。孫中山提出“因知以進行”、“能知必能行”,指出人類的認識是在“以行而求知,因知以進行”、“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因其已知而更進於行”的過程中不斷前進的。
第三,以行驗知,以行證知。孔子提出要“聽其言而觀其行”。墨子認為,判斷言論是非真偽的標準有三個,即以前人的間接經驗、群眾的直接經驗、運用於社會政治的實際效果作為檢驗認識的標準。荀子認為有價值的知識和言論必定是“有符驗而可施行”的。韓非提出以“參驗”作為檢驗認識的標準,“參驗”的標準既包括事實的排列比較,經驗的互相參照,也包括實踐效果的驗證。王充認為,對於各種知識和言論,要堅持以“效驗”來“訂其真偽,辨其虛實”。孫中山則明確提出,認識的正確與否,不僅要通過行才能得到證明,還要對實際生活產生功用。
第四,知行並進,相資為用。關於知和行的辯證關系,中國哲學史上許多唯物主義哲學家都認識到知行並舉,相互促進。其中,尤以王夫之關於“知行相資以為用”、“知行並進而有功”的論述最為明確和深刻。他既反對在知先和行後之間劃壹條截然界限,又反對混淆知行差別、取消先後次序的“知行合壹”說。至於壹些唯心主義哲學家把知行混同,是不可取的,但強調知與行不可分割這壹點還是有合理之處的。如南宋的朱熹說的“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明代的王守仁提出的“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中國傳統哲學中的知行觀由於受當時的社會條件的限制,難免帶有歷史的局限性。但他們所提出的許多深刻的見解,對於我們仍具有啟發意義;認真總結這些思想,有助於加深對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理解,並可作為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有益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