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具多用紫檀、花梨、鐵梨之類硬木,也用楠、樟、胡桃、榆等硬雜木。這些材料不僅堅實又富有彈性,而且棕眼細密、紋理清晰、色澤柔和。加工表面時又多用蠟而不塗漆,更加顯露出樸素的“肌理”之美,顯現輕巧、挺拔、簡潔的特色。
清代前期家具基本上繼承了明代傳統,但由於當時宮廷極端追求裝飾效果的風尚,使清代家具,特別是北京故宮裏的家具,日益趨向繁縟。過多的雕飾破壞了家具的整體造型,也減弱了家具的實用功能。清代家具的進步和成就主要表現在雕漆、填漆描金家具方面,這些工藝都是新的創造和發展。此時,家具同建築居室有了更密切的聯系,壹般廳堂、臥室、書齋都有了配套常用家具。明代民間家具向更加實用和經濟的方向發展。
壹般來說,明式家具往往是指明及清前期(清康熙、雍正時期)制作的家具。因為清初的家具在形式上仍然繼承了明式的風格,在結構上沒有多大差別,因此統稱為“明式家具”。而清式家具則是指清乾隆以後制作的家具。明清兩代在家具制作風格、造型結構、裝飾手法、所用材質上都不盡相同,這些因素都是判定家具時代的重要標準。
明代是中國家具史上的黃金時代,明式家具大體上保留了中國家具傳統的裝飾風格及制作手法,是中國古典家具發展的巔峰時期,大體上造型質樸簡潔,刀法疏朗明快,不事雕琢。在藝術造型、工藝技巧和實用功能等方面,都已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簡潔的時代特色。
如今,明清古董家具成為西方各大博物館競相收藏的藝術品,是中國繼書畫、陶瓷之後的第三大藝術收藏熱點。這些家具線條簡約,造型典雅,完美地融合了藝術、文化和實用的功能,被西方學者認為是當今中國“繼青銅器、玉器、書法、繪畫、陶瓷後,又壹載入青史的國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