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類包括鐘、鈴、鎛(bo)、鏞、鐃(nao)、笙鐘、頌鐘等;
“石”類包括玉磬(qing)、、笙磬、頌磬、鳴球等;
“土”類包括塤(xun)、缶(fou)等;
“革”類包括縣(xuan)鼓、鼗(tao)、應鼓、搏(bo)拊(fu)等;
“絲”包括琴、瑟、築、箏等;
“木”類包括圄(yu)、柷(chu)等;
“匏”類包括竽、笙、簧等;
“竹”類包括簫、龠(yue)、笛、篪(chi)等。
這“八音”中的樂器,在後世被稱為“華夏舊樂”或“華夏舊器”,意思是指純正的漢民族樂器,主要是為了與外來的樂器有所區別。
在西漢的絲綢之路開通之後,中國大陸是出現了大量的“胡夷之樂”,如琵琶類、箜篌類、篳篥、羯鼓、羌笛等等,因為這些樂器也能夠按照“八音”分類法進行分類,而未重新發明新的分類法。
在唐代時的“驃國”(今緬甸)進貢了大量“驃樂器”,這些樂器用周制“八音”無法分類,故此,在仍然沿用“八音”的名稱之下,做了壹些變化。據《新唐書?6?1南蠻?6?1驃傳》中記載,唐代“八音”將周制“八音”的“石”、“土”、“木”三類改為“貝”、“牙”、“角”,所以唐制“八音”為“金、貝、絲、竹、匏、革、牙、角”:
“金”類包括鈴鈸、鐵板;
“貝”類包括螺貝;
“絲”類包括大匏琴、獨弦匏琴、小匏琴、鼉(tuo)首箏、鳳首箜篌、龍首琵琶、雲頭箜篌;
“竹”類包括橫笛、兩頭笛;
“匏”類包括大匏笙、小匏笙;
“革”類包括三面鼓、小鼓;
“牙”類包括牙笙;
“角”類包括三角笙、兩角笙。
古代樂器主要有塤、缶、築、排簫、箜篌、箏、古琴、瑟等。漢唐以後,源於外國的樂器如笛子、篳篥、琵琶、胡琴等大量為中國音樂采納,並被中國人改良發展,逐漸替代了中國原來的本土樂器。除了古琴壹直被文人寵愛,得以樂器流傳,正式在“民樂”公眾中演出的樂器幾乎都是外來的。
除此之外還有編鐘
編鐘在中國古代音樂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編鐘屬於變音打擊樂器族,發音類似鐘聲,清脆悅耳、延音持久 。適合於演奏東方五聲音階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