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三方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因保險車輛發生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直接財產損失。
按照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支付賠償金。這裏強調的是“他人”,即第三者。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規定如下: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者直接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定予以賠償。
二、全車盜救
是指被保險車輛整體被盜、被搶,經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後三個月仍未查明下落,或被盜、被搶、被劫期間被保險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件丟失需要修理,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合理費用。
三、車輛責任保險
指投保本保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被保險車輛所載貨物直接損壞和車上人員人身傷亡時,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賠償金額內計算賠償。
四、無過失責任保險
指使用本保險投保的車輛,因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和直接財產損失,被保險人無過錯拒絕賠償,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人已向對方支付的無法收回的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車載貨物跌落責任保險
指投保本保險的機動車在使用中從車輛上脫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害或財產直接損失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單獨玻璃破碎險
指本保險承保的機動車輛。本車玻璃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單獨破碎時,保險公司會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七、車輛停損保險
指投保本保險的機動車在使用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壞,導致車輛停駛而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應當按照與被保險人約定的賠償天數和每日賠償金額進行賠償。
八、自然損失保險
指本保險承保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車輛電路、線路、供油系統故障和貨物本身著火造成被保險車輛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九、新增設備損失保險
指本保險承保的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新設備的直接損壞,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十、不計免賠專項保險。
指發生本專項保險事故、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事故引起賠償,保險公司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按照其應承擔的免賠額負責賠償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