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模式有哪幾種?
養老有三種模式:
1,家庭養老
中國是壹個信奉儒家文化的國家。長期以來,形成了“家庭養老”的傳統模式,養兒防老、父母主導、幾代同堂等傳統觀念根深蒂固。選擇居家養老的人,住在家庭裏感覺“熟悉”和“自由”,更經濟。從社會角度看,居家養老的社會硬件設施成本幾乎為零。
然而,新形勢下家庭養老的脆弱性顯示了其歷史局限性。現代社會,人際競爭加劇,生活節奏加快,工作量加重,導致家庭養老的人力成本急劇增加,普通家庭難以承受,贍養者疲憊不堪;再加上“421型”家庭的增加和空巢家庭的出現,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將隨著家庭結構的變化逐漸向社會養老過渡;
2.社區居家養老
社區居家養老的基本做法是在城市的各個社區建立養老服務中心。老年人仍然住在自己家裏,享受服務中心提供的營養、醫療和心理咨詢。服務中心定期向老年人派遣訓練有素的護理人員,提供做飯、打掃和整理房間等家務服務,以及陪伴老人和傾聽老人抱怨等家庭服務。所以有人說社區居家養老是沒有圍墻的養老院。與機構養老相比,居家養老更適合我國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特點,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幫助他們安度晚年,也更符合我國實際和大城市中心城區發展的社區養老新方式。
3.機構養老金
機構養老是指由專門的護理機構對老年人進行綜合護理,包括福利院、養老院、托兒所、老年公寓、臨終關懷醫院等。正規的養老機構,日常管理要嚴格。機構養老是我國重要的養老模式之壹,但無法滿足其他很多老年人的需求。
總之,老面臨著許多困難和挑戰。隨著子女外出打工、獨生子女家庭、離婚、喪偶老人等現象越來越普遍,老年人面臨的孤獨、生活照料、醫療保障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構建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是必須考慮的問題。政府可以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投入,大力發展社會化養老服務,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社區日間照料、社會福利院、養老機構等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照料和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