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劃分
中國四季的劃分與西方不同。我國四季劃分法強調季節的天文特征:夏季是白天最長、中午太陽最高的季節;冬天是白天最短,中午太陽最低的季節。春秋兩季晝夜均勻,中午太陽高度適中,是冬夏的過渡季節。具體是以二十四氣中的“四立”(立春、長夏、立秋、立冬)作為四季的開始和結束,分為兩部分和四部分(見四季的劃分)。
春:立春是起點,立春是中點,長夏是終點;
夏季:長夏是起點,夏季至日是中點,立秋是終點;
秋:立秋是起點,秋是中點,立冬是終點;
冬季:立冬是起點,冬季至日是中點,立春是終點。
這樣的四季有明顯的天文意義,但與實際氣候情況不符。比如立春立秋,是春天和秋天的開始,但氣候還是在冬夏中間;夏季的至日和冬季的至日是夏季和冬季的中點,但在氣候上,它們不是壹年中最熱和最冷的時候。
二十四氣是我國勞動人民長期天文、氣象、物候觀測經驗的總結,是我國古代壹項偉大的科學成就。其劃分兼具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的特點。它的二分法和四分法(統稱為八分法)表示天文季節。雨、驚、清明、谷雨、小滿、芒種、小暑、大暑、初暑、白露、初霜、小雪、小寒、嚴寒等氣體,清晰地指示了氣候和農時。其中,大樹和大樹分別代表了壹年中最熱的季節和最冷的季節。大暑是繼至日之後的第二個氣夏,也就是至日之後的壹個月。大寒是冬季至日後的第二個空氣,也就是冬季至日後壹個月,類似於傳統的“三九”。所以民間諺語說“寒在三九,熱在中”。天文季節和氣候季節有明顯的區別,又緊密結合。
西方的四季劃分更側重於氣候。它把二等分作為四季的起點。這樣的四季分別比中國的天文季節延遲壹個半月。例如,從立春到春分的壹個半月在中國屬於上半個春天,但在西方卻是下半個冬天。
無論是中國的四季,還是西方的四季,都分為兩部分,都有確切的天文意義。這兩種方法都是天文性質的,不可能完全考慮氣候的特點。根據天文學的定義,壹年分為大致相等的四個季節。同壹季節,不同緯度有相同的壹致性。氣候上,春夏秋冬四季不壹定長短相等;同壹個季節,不同緯度會有不同的持續時間。
為了使四季反映地面的氣候條件,我們必須用氣候本身的標準來劃分四季。氣候學上通常以平均濕度(每五天的平均溫度)作為劃分季節的標準:候溫高於22℃的時期為夏季,候溫低於10℃的時期為冬季,中間的四季為春季和秋季。這樣春夏秋冬四季都是壹樣的。不同的地方,同壹個季節並不總是在同壹時間。而且,並不是到處都有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