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是Goodman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英文縮寫,中文意思是“產品質量管理標準”。世界衛生組織將GMP定義為指導食品、藥品和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
GMP是壹套適用於藥品、食品等行業的強制性標準,要求企業在原料、人員、設施設備、生產工藝、包裝運輸、質量控制等方面符合衛生質量要求。,並形成壹套操作規範,幫助企業改善衛生環境,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改進。總之,GMP要求藥品、食品等生產企業具有良好的生產設備、合理的生產工藝、完善的質量管理和嚴格的檢測體系,以保證最終產品質量(包括食品安全衛生)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中國衛生部於1995年7月11日發布了魏堯發(1995)35號《關於開展GMP認證工作的通知》。藥品GMP認證是國家依法對藥品生產企業(車間)和藥品品種實施GMP監督檢查並獲得認可的制度。雖然國際藥物概念包括獸藥,但只有少數國家,如中國和澳大利亞,將人用GMP與獸藥GMP分開。
藥品GMP認證分為國家級和省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實施辦法和步驟,組織藥品生產企業的認證工作。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頒發認證證書。其中,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生產註射劑、放射性藥品和生物制品的藥品生產企業的認證,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