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上古至商代),由於缺乏史料記載,古人對頭發和胡須的態度不明。
第二階段(周朝至金朝),人們非常重視頭發和胡須,認為保護身體和頭發是孝的基礎,不能損壞。所以頭發壹般只洗不梳,任其自然斷落,男女都在頭上堆成發髻。《孝經》說:“身皮之損,患之父母不敢損,孝始;站在道上,在後世揚名立萬,以示父母,孝之端也。”最早的歷史記錄始於周公旦。從漢代到晉代,由於儒家思想的流行,對身體和皮膚的關心被提高到了壹個非常高的道德水平。《世說新語·德》裏有個故事:樊宣八歲時,在後院摘菜,不小心傷了手指,就大聲哭了起來。有人問他,疼嗎?樊宣答道:“如果不是疼痛,我全身酸痛,不敢損傷。是烏鴉。”
東晉桓玄曾問凈土宗高僧慧遠:“既然不敢損,何必削之?”這是壹個追根究底的問題,言外之意就是指責慧遠剃光頭發和胡須是不孝順的。
在這個階段,只有罪犯才會被強制剃光頭發和胡須作為懲罰。
第三階段(南北朝~明朝),部分漢人剃發,尤其是元明時期。
南北朝南朝受佛教影響很大。所謂“南朝四百八十寺”,南朝梁朝貴族在佛教思想的影響下,開始剪發刮胡子。當時理發師行業非常發達,出現了專職理發師。
唐宋時期,許多上流社會的貴族都修剪頭發和胡須。宋代就有專門制作美發工具的作坊。
在元明時期,修剪頭發和胡須已經成為壹種普遍現象。
但南北朝至明代,剪發剃發只是部分漢人的行為,在上層社會更為普遍。
第四階段(清朝),滿族統治者強迫漢族男性剃光頭,留辮子。受滿族統治者的影響,越來越多的漢人剃了胡子。在清朝中後期,晚輩留胡子見長輩被認為是不禮貌的。
第五階段(民國~近代),受西方習俗影響,壹般認為男性定期修剪胡須是文明行為。例如,壹半的美國女性拒絕親吻沒有剃胡子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