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字簡化之前,吃字本來是寫成“口頭契約”的。說明我們先租是明智的,早就把“吃”當成了人通過“嘴”和上帝簽訂的生死“契約”。無論王公貴族,富商巨賈,還是基層百姓和貨郎小卒,大家都知道吃的重要性,就像老昆明說的:“三天不吃,就餓。”
雞蛋。"
吃分為吃和零食。大吃大喝就是吃排場,吃地位,吃富貴,吃王八,吃鮑魚,吃滿人宴,比如達官貴人的壽宴,貪官的來訪,王孫的婚事。普通的基層百姓,只關心溫飽,很少有能力吃壹輩子這麽豐盛的飯。它們只是壹年四季的家常便飯。昆明人叫壹天:“正墩。”
除了富人和百姓的“正餐”之外,還可以稱之為小吃,多見於早餐、午餐和宵夜。點心是宴席的余暉和點綴,是“正餐”之外的補充和點心。
生活在邊陲,被譽為“家鄉瑰寶”的昆明人,對昆明小吃如癡如醉。因為地處壩上,四面環山,氣候溫和,所以物產豐富,造就了昆明小吃琳瑯滿目,風味獨特。據90年代末雲南餐飲業資深廚師和烹飪界專家學者統計,昆明小吃可分為“米、米粉、豆、茶、面、其他”等***6大類,150余種,梨、橄欖、黃瓜、鹽水腌制的蘿蔔等簡單加工品種尚未包括在內。
米線餌、豌豆粉、椒鹽糕、重陽糕、現代粑粑太師糕、豆燜飯和薺菜餃子、總督府賣的火腿餃子、炒湯圓拌面、紫粽子搶粉...對昆明小吃情有獨鐘的昆明人,不僅能數壹數二的寶貝,還能
像野史和排除在正史之外的奇聞異事,遊離於文學之外的傳說和故事,小吃雖然不能代替吃或“只是吃”,但卻廣泛流行,源遠流長,深入大街小巷茅屋中的尋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