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京劇是中國的國粹,有200年的歷史。京劇的名稱最早出現在清朝光緒二年(1876)的《申報》上。
京劇,也叫京劇,是中國的戲曲之壹。京劇於19世紀中期在北京形成,融合了徽劇和漢劇,並吸收了梆子、昆曲、秦腔和弋陽腔的優點。京劇形成後,在清廷獲得了空前的繁榮。京劇以西皮和黃兒為主調,配以胡琴和鑼鼓,被視為國粹。清乾隆五十五年(公元1790年),來自中國南方的四個徽劇班——三清班、四喜班、和春班、春臺班相繼入京。第壹個進京的徽班是三清,主要唱黃兒調。因其曲調豐富,曲目繁多,逐漸壓過了當時盛行於北京的秦腔。許多秦腔演員轉入徽劇班,形成了徽劇和秦腔的融合。隨後,另外三個徽班四喜班、春臺班、和春班也來到了北京,導致曾經流行多年的昆曲逐漸衰落,更多的昆曲演員轉到了徽班。清朝道光年間(1828年左右),湖北戲子進京,帶來了漢調(楚調、西皮調)。許多漢調藝人加入徽班,與徽班同臺演出,形成了西皮與黃兒的合流,形成了所謂的“皮黃戲”。此時,在首都形成的皮黃劇種,受到北京語音和口音的影響,具有“京腔”的特點。後來,因為他們經常在上海演出,上海人稱這種具有北京特色的皮黃戲劇為“京劇”,也叫“京劇”。由於京戲在京城發展迅速,其藝術水平在中國戲曲中名列前茅,後來又風靡全國,所以又被稱為“國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