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是規範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使資源配置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保護和鞏固經濟關系,達到鞏固國家政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這說明:工商行政的市場管理是行使權力的壹種經濟管理,是建立和執行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管理,也是規範市場行為,調節各種經濟關系的管理。
市場監管要嚴格市場主體準入和市場工為兩個方面,市場準入行為是從審核登記開始的,在審核登記中,要支持重點行業的建立和發展,防止不合理的投資,禁止非法經營活動,在審核後,加強回訪和巡查,是否有違反登記進行經營的行為,如超範圍、虛假驗資、抽逃出資和“三無”企業等,主體準入是市場監管的第壹關,經嚴格依法審批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確立其資格,明確權利和義務,市場準入確立後進行跟蹤監管,是市場行為的監管,壹些經營者,在取得行為後,不擇手段的進行制假、售假、操縱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進行虛假宣傳,甚至投機倒把等,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其它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深化了市場經濟秩序的矛盾,綜合這些情況,市場監管要從整體出發,研究其成因和對策,從宏觀方面建立良好的經濟秩序。
市場監管的準入行為和經營行為是從宏觀方面說的,而市場監管是壹個全方位的過程,微觀方面也不可輕視,由於壹個個微觀形成了宏觀,微觀監管是宏觀管理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說,由具體的行政行為來規範市場準入行為和市場經營行為,只有通過對某壹經營者的具體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壹戶帶動壹片的現象,才能使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