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自古就有“衣冠”的說法。所謂衣冠之治也就是所謂的服飾制度吧。
最早時,是作為區分文明與野蠻人,後來就越來越那啥了。在傳統社會,服飾的政治功能被突出、強化,成為統治者治民的重要部分。對“民生”來說,穿衣戴帽是最平常但也最重要之事,所以傳統文化要從“發生學”的意義將其神聖化,衣帽鞋襪的創始者都是黃帝等聖人。《易經》稱“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管子》說“衣服,所以表貴賤也”,《白虎通義》提出,聖人之所以要“制衣服”,除了“蔽形”以外,主要是為了“表德勸善,別尊卑也”。歷代王朝都有“車服制”、“章服品第”壹類對著裝等級制度的嚴格規定,早在周代即產生了比較完整的衣冠制度,自天子至大夫、士卿,服飾各有區別定制。至魏晉時期,王公貴族雖然“服無定色”,但仍有八品以下不得著羅、紈、綺等高級絲絹織物的規定。唐代是中國古代史上最開放的時代,但從唐高祖李淵起就正式頒布衣服之令,對皇帝、皇後、群臣百官、命婦、士庶等各級各等人士的衣著、服飾、配飾諸方面都作了詳細的規定。總之,中國古代服飾的核心是等級制度,在所謂華夏衣冠之治中,衣冠服飾是尊卑貴賤等級序列的標誌,不同等級享用不同的款式、質地、顏色、紋樣,任何人都不得僭越。
在物質生活中,衣冠服飾是衣食住行之首,它最顯著、最充分地表現人們的身 份地位,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在衣冠服飾上有極其強烈的反映,這在中外概不例外,在中國又與禮制相結合,並成為禮制的重要內容。歷代王朝都以"會典"、"律例" 、"典章"或"車服制"、"輿服制"、"喪服制"等各種條文頒布律令,規範和管理各階層的穿衣戴帽,從服裝的質料、色彩、花紋和款式都有詳盡的規定,不遺瑣細地區分君臣士庶服裝的差別,違者要以僭禮逾制處以重罰,這是華夏族的傳統。所謂"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這說明我們的祖先自古以來就以衣冠禮儀的美譽"華夏"作為族稱,這既有重視儀容的方面,也包括用服裝區分尊卑貴賤這壹套規章制度,使森嚴的等級管制深入到穿衣戴帽,在華夏文明中形成衣冠之治的傳統,這是中國服飾制度的特色。
與禮儀掛鉤的話,淺的來講,各種場合有不同的服飾要求;深的來講,總不能逾距,穿戴壹些不應或不適合的服飾——現代要好壹些了,古代私制龍袍又穿上的話,那是大罪;而各級官員只要壹看官服顏色,那就跟現在咱部隊裏的軍銜似的,壹目了然,更別說官服上繡的圖案了,那個也是講究的很。
反正中國人總講個合情合理以便處處事事以合中庸之道,服飾上也就有很多規定、要求等等;若是違反,即逾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