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的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是壹套緊密聯系、相互協調的國家體系。
國家治理能力是運用國家體系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
擴展數據: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
在清晰的國家治理理念指引下,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面臨著加強國家統壹、促進國家均等化、提高國家創新能力、推進國家法治和基層社會自治等諸多關鍵任務。因此,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國家治理實踐,體現為整合、解決失衡、供給動力、克服阻力、提升活力、參與全球治理的過程。
首先是加強民族融合。
強大的國家整合能力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基礎,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應有之義。國家壹體化不僅包括實現和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還包括建立和完善全國統壹的交通運輸體系、統壹的市場體系和統壹的司法體系,形成壹套規範統壹的規則和治理體系。要實現這些領域的有效融合,需要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建設壹支穩定的軍事力量,凝聚社會知識的主流意識形態,同時提升國家的硬實力和軟實力。
二是促進均衡發展。
從社會角度看,國家治理的目標是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社會成員提供均衡、普惠的社會服務和良好的秩序。十八大以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享受的新發展理念成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治理的重要原則。在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過程中,中國將進壹步引導和協調更多資源、人才、資金、管理、技術等要素投入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努力縮小不同群體之間的實質性差距,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推進法治建設。
法治是現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現代國家的主要標誌,體現為現代國家治理的壹套規則體系和有效治理能力,具有運行成本低、實施效果好的特點。通過不斷完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現代法律體系,建立和完善統壹的信用信息平臺,有效提升社會整體法治意識,推動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進程。
四是釋放社會活力。
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顯著標誌。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政府不斷加大簡政放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持續推進。其本質在於政府向社會放權,釋放社會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活力。在基層,網絡化的社會治理模式不斷湧現,社會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成為參與公共事務和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力量,社工、社區和社會的格局正在形成。
五是創造多種形式的民主。
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到完善和發展,權力監督和制約的有效性顯著增強,地方政府被賦予了更多的立法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度平臺和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進壹步完善了加強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方面的制度規定,提高了各階層參政議政的能力和實效;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維護團結進步、促進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第六,廣泛參與全球治理。
全球化和科技革命使世界成為壹個日益緊密聯系的整體,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國持續有效的國家治理為參與全球治理提供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參與全球治理帶來的紅利,成為中國國家治理不斷完善的動力。
百度百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