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行為的內容是豐富多彩的,但不是雜亂無章的。作為市場行為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最基本的是買賣,包括期貨,還有融資租賃、信托、擔保、票據、證券、保險、海商。列舉任何時候都無法窮盡其涵蓋的貨物、服務、技術市場交易行為法律制度的全部內容。以下的內容只能是其中的部分內容,並且這些內容其中任何壹項都能單獨作為壹本著作。
第壹,買賣。買賣是商品經濟的表現形式,沒有買賣,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都將不能進行。買賣是資本經營具體的操作手段,是基本的市場行為,是市場行為的重要法律制度之壹。因此,發達國家都很重視買賣立法,通過這方面的法律來調整買賣活動中產生的各種關系,以保障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順利進行。現代商法規範的買賣行為,壹方面側重於調整商人和商人之間的買賣,關於商人和消費者之間的買賣關系,則由消費者保護法調整;另壹方面,買賣的領域利益擴大,不限於貨物買賣,烏拉圭回合最後文件就將買賣從貨物拓寬NtlI爰務和技術領域,僅服務貿易就包括國際運輸、國際旅遊、跨國金融、國際保險、國際信息處理和傳遞等15項內容。此外,買賣的手段也在逐漸現代化,從傳統的面對面的買賣發展出了網上買賣。
第二,期貨。期貨是相對於現貨而言的,是非現實存在並已特定化的貨物。因此,期貨交易行為的對象是期貨商品,與現貨商品相比其特殊性主要表現為;壹是自然形態上除實物形態的商品外,還包括黃金、貨幣、利率、股票指數等金融商品,以及期權。二是期貨商品表現為期貨合約,是由專門交易機構即期貨交易所統壹制定的標準化期貨合約,期貨合約中期貨商品的數量、質量、交付時間和地點等是既定的,其中價格是由眾多買方和賣方公平競價形成的,是唯壹的變量。期貨交易就是以期貨合約規定的期貨商品未來的某特定時間為交割日,在交割日到來前買賣雙方多次轉賣或買回,以對沖進行操作。因此,在期貨商品交割日到來之前,期貨合約多數已被對沖,很少發生實物交割。期貨交易行為包括對沖交易行為和投機行為。
第三,融資租賃。租賃有經營租賃、維修租賃、融資租賃等形式,其中融資租賃是壹種新型的租賃形式,它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市場交易行為。這種租賃對承租人而言是融租人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貸,為承租人購買其希望使用的融租物,為承租人融通資金,具有融資性。對融租人而言則是通過把融租物交由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從而收回投資,又具有租賃的性質。融資租賃區別於傳統租賃,融資租賃將融資同融物相結合,是較為復雜的租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