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立促進兒童和諧發展的課程目標。
促進所有幼兒在原有水平上的全面和諧發展是學前教育的目標。因此,需要從生活習慣、規則意識、學習能力、情感和自我意識、審美情趣等方面為孩子的終身發展奠定必要的基礎,同時為孩子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奠定初步的基礎。
2.構建綜合性、開放性的課程內容。
根據兒童與周圍環境互動的直接和整體體驗,將課程內容融入* * *分享生活、探索世界、表現等領域。,而課程的具體內容是以兒童參與的各種活動為核心設計和組織的,包括生活活動、體育活動、學習活動和遊戲活動。同時,充分重視不同活動之間的互動和滲透,加強課程內容與生活的聯系,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各種活動。
3.突出以活動和體驗為特征的課程實施。
教育內容和要求融入兒童的生活、運動、學習、遊戲等活動中,課程實施強調活動和體驗。強調活動的教育價值,註重活動的過程體驗,優化教與學的方式。把活動的預期目標和活動的發展過程作為壹個整體來考慮,讓孩子在獲得經驗的同時,發展認知能力,豐富情感體驗。課程實施強調計劃性和靈活性的統壹,強調集體、小組和個人活動的結合。教師應充分發揮自己的教育機智,抓住最佳教育時機,適應兒童的個體差異。
4.實施發展導向的課程評價。
充分發揮課程評價的反饋調節功能,多渠道收集幼兒發展、教師教育行為和幼兒園課程建設的信息和意見,並與改進措施相銜接,逐步形成以評價促進幼兒發展、教師發展和幼兒園發展的有效機制。根據課程目標,改進和完善原有的兒童發展評價體系和方法,註重探索過程性評價和個體性評價,發揮質性評價和量性評價的不同作用,突出質性評價在學前教育中的優勢。要建立教師發展性評價體系,重視教師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強調教師對自身教育理念、態度、行為和效果的分析和反思,建立以教師自我評價為主、多方參與的評價體系。
5.基於民主原則實施課程管理。
要發揮幼兒園和教師在課程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強調規範要求的基礎上,強調民主,根據新課程理念的要求,為幼兒園和教師開展個性化教育創造條件。要增強課程的選擇性,給予幼兒園和教師合理的自主權,允許不同條件的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和幼兒的特點設計課程。要調動教師與幼兒的積極互動,促進課程的形成,形成有效的課程運行機制,引導幼兒園的個性化發展,為滿足幼兒和教師自身發展的需要提供相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