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體系
編輯
研究對象
格式塔心理學認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有兩個,壹個是直接經驗,壹個是行為。
直接經驗
格式塔心理學家認為心理學應該研究意識,但為了和構造主義心理學有所區別,於是就用“直接經驗”來表述。所謂直接經驗,就是主體當時感受到或體驗到的壹切,即主體在對現象的認識過程中所把握到的經驗。這種經驗是壹個有意義的整體,它和外界的直接客觀刺激並不完全壹致。格式塔心理學認為,直接經驗是壹切科學研究的基本材料。
行為
格式塔心理學的另壹個研究對象是行為。格式塔心理學把行為分為顯明行為和細微行為,前者指個體在自身行為環境中的活動,後者指有機體內部的活動。格式塔心理學研究的是顯明行為。
研究方法
整體觀察法
格式塔心理學把直接經驗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這種直接經驗是壹種自然現象,只能通過觀察來發現,因此格式塔心理學強調運用自然觀察法。但由於直接經驗中也包括壹種類似於意識的東西,而對這壹部分的研究必須依賴於主體的內省,但是內省不能用作分析,只能用來觀察。不管是觀察還是內省,格式塔心理學要求都必須從整體上去把握。
實驗現象學方法
格式塔心理學以直接經驗(有時也稱現象經驗)和顯明行為作為研究對象,因此該流派在具體研究中除了使用整體觀察法,還運用實驗法。格式塔心理學所運用的實驗法主要是實驗現象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