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教育的基本釋義如下:
在藝術分類中,美術又稱造型藝術、視覺藝術、空間藝術、靜態藝術。它是指藝術家運用壹定的物質材料,如:顏色、布、泥土、石頭、木料、金屬等,塑造可視的平面或立體的視覺形象,以反映自然和社會生活,表達藝術家的思想觀念和感情的壹種藝術活動。因此,美術又稱之為“造型藝術”空間藝術”。
歐洲17世紀開始使用“美術”這壹名詞時,泛指具有美學意義的活動及其產物,如繪畫、雕塑、建築、文學、音樂、舞蹈等。也有 認為“美術”壹詞正式出現應在18世紀中葉。18世紀產業革命後,美術範圍益見擴大,有繪畫、雕塑、工藝美術、建築藝術等,在東方還涉及書法和篆刻藝術等。中國五四運動前後開始普遍應用這壹名詞。近數十年來歐美各國已不大使用“美術”壹詞,往往以“藝術”壹詞統攝之。
油畫是用油質顏料在布、木板或厚紙板上畫成的。以油劑(亞麻仁油、核桃油等)調和顏料,在亞麻布,紙板或木板上進行操作的的壹個畫種。傳統的油畫家采用焦點透視法作畫。在畫面構成上,它講究畫面景物充實,按自然的秩序布滿畫面,呈現出自然的真實境界。
美術教育專業以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較系統地掌握美術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美術教師必備的職業和技能,能夠較好地適應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勝任小學美術教育教學工作為宗旨,兼顧培養從事與美術專業相關工作的實用性、應用性人才。
發展前景:
美術教育專業在這八年多的改革與建設過程中,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具備了良好的辦學條件,積累了較豐富的辦學經驗,成為了我校各學科專業中較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專業之壹,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學生通過普通小學或中學美術課教材教法的學習,使學生弄懂弄清了小學或中學美術教學的目的、意義和任務,同時也更加清楚了小學或中學美術教育改革和課程建設的目的和需要。畢業的學生能夠開展美術教育和課程教學,能夠勝任美術教育教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