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是以意大利的女性教育家瑪麗亞·蒙臺梭利(Maria Montessori , 1870~1952年)的名字命名的壹種教育方法。出自《運用於兒童之家的科學教育方法》壹書。
蒙氏教育的基本原則:
1、以兒童為中心。反對以成人為本位的教學觀點,視兒童為有別於成人的獨立個體。
2、反對填鴨式教學。主張從日常生活訓練著手,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豐富的教具,讓兒童自發性地主動學習,自己建構完善的人格。
3、把握兒童的敏感期。順著敏感期學習的特征,得到最大的學習效果。
4、教師扮演協助者的角色。教師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與了解,對孩子發展的狀況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對孩子適性、適時的協助與指導。
5、完全人格的培養。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協助孩子正常化。
6、尊重孩子成長步調。沒有課程表和上下課時間,使孩子能夠專註地發展內在的需要。
7、混齡教學。不同年齡孩子會相互模仿、學習,養成兒童樂於助人的良好社會行為。
8、豐富的教材與教具。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通過“工作”,從自我重復操作練習中,建構完善的人格。
9、摒除獎懲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養孩子正在萌芽的尊嚴感。
10、爆發的教學成果。采取尊重孩子內在需求的方式,讓孩子適時、適性地成長,短期內不易察覺成果,但卻會在某壹時間以爆發的力量彰顯出孩子內在心智的成長。
擴展資料
瑪利婭·蒙臺梭利(意大利語:Maria Montessori,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意大利幼兒教育家,意大利第壹位女醫生,意大利第壹位女醫學博士,女權主義者,蒙臺梭利教育法的創始人。
她的教育方法源自於其在於兒童工作過程中,所觀察到的兒童自發性學習行為總結而成。倡導學校應為兒童設計量身定做的專屬環境,並提出了“吸收性心智”、“敏感期”等概念。
蒙臺梭利認為:兒童具有巨大的潛能,他生命的發展是走向獨立。通過具體的練習如生活基本能力練習、五官感覺練習、智能練習(語言、數學、科學)等形式,形成健全人格的基礎。
蒙氏教室是壹個小社會的雛形,孩子在其中學會尊重別人,接受別人,學習如何分享自己學會的知識技巧,學會如何領導別人。蒙氏教室提供了培養兒童情感智商的環境。
蒙臺梭利課程,包括感覺、動作、肢能、語言和道德發展等,使個體成為壹個身心統整合壹的人。“自由”與“紀律”合壹,“個性”與“群體”兼顧。啟發幼兒使他們有能力解決困難,適應新的環境,達到自我構建和心智發展的目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