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零售”壹詞來自法語動詞“retailler”,意思是“切碎”。它是壹種基本的零售活動,即大量買進,少量賣出。例如,便利店可以以24盒為單位購買罐裝豆,然後以單個罐裝豆為單位出售。但是零售企業並不是唯壹的“散裝”商業實體。批發商也可以大量購買,少量出售給消費者。但正是消費者類型將零售企業與其他分銷貿易商區分開來;零售企業的特點是銷售給最終消費者,而批發商銷售給零售企業或其他商業機構。貝克(1998)將零售企業定義為“任何向個人或家庭銷售商品並提供售後服務的組織”。有壹種傾向,零售主要是指有形(物質)產品的銷售。但是,有必要承認,零售是壹種包含服務的銷售。服務可能是客戶主要購買的東西(如理發或航空旅行),也可能是客戶購買的壹部分(如送貨或培訓)。零售不壹定涉及有形商品。郵購和電話訂購、將互聯網直接銷售到消費者家中或辦公室以及自動售貨機都屬於零售範疇。最後,零售不壹定只有壹個“零售商”。制造商、進口商、非營利公司和批發商在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扮演零售商的角色。另壹方面,制造商、批發商和其他組織為組織使用或轉售而進行的采購不屬於零售業務。
零售:向最終消費者或社會群體銷售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供其最終消費的所有活動。這壹定義包括以下幾點:
1.零售是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相關服務以供最終消費的活動。如果零售商向客戶出售汽車輪胎,客戶將輪胎安裝在他們的汽車上,這種交易就是零售。如果買家是車商,車商把它組裝在車上,然後把車賣給消費者,那就不是零售。
2.零售活動不僅向最終消費者銷售商品,還提供相關服務。零售活動通常提供與商品銷售相關的各種服務,如送貨、維修、安裝等。在大多數情況下,客戶在購買商品時也會購買某些服務。
3.零售活動不壹定要在零售店進行,也可以采用壹些方便顧客的設施和方法,如上門銷售、郵購、自動售貨機、網上銷售等。不管商品是怎麽賣的,在哪裏賣的,零售的本質都不會變。
4.零售客戶不僅限於個人消費者,購買非生產性的社會群體也可能是零售客戶。如果公司購買辦公用品供員工辦公使用;壹所學校為會議室或宴會訂購了鮮花。因此,在尋求顧客時,零售活動提供商不應忽視群體對象。在中國,社會團體購買的零售量平均約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