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制定了壹系列方針政策。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取得顯著成效。然而,隨著全球化的深入、中國社會轉型的加速和高科技的迅猛發展,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越來越受到現代生活方式的沖擊。壹些依靠口頭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消失,許多傳統技藝面臨滅絕的危險,大量具有歷史、文學、藝術和科學價值的珍貴物品遭到破壞。通過立法設立相關制度,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有力支持,是時代的迫切需要。從1998開始,全國人大、文化部等相關部門就開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項調研。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文化部等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終於在2月25日全國人大第十九次會議上審議通過,2011,即將生效。它順應了時代發展潮流,回應了人民群眾的殷切期望,標誌著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即將走上法制化軌道,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同時表明了中國政府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相關義務的信心和決心,塑造了中國保護文化遺產的國際形象。
我堅信,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頒布實施為契機,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將得到進壹步弘揚,中華文化的凝聚力和影響力將進壹步增強。中國作為壹個負責任的大國,必將為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促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