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銷商業務不同
3、代理商業務不同
4、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不同
5、經銷與代理的不同
6、經銷商與代理商利潤不同
1.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1、經銷壹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壹種買賣關系。2、從法律關系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3、經銷可以分為壹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壹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權限內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2.經銷商業務不同:1、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2、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代理商業務不同:1、不壹定是獨立機構;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賺取傭金(提成);2、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供貨權力較大。
4.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不同:制造商→總代理→壹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5.經銷與代理的不同1、代理的雙方是壹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壹種買賣關系。2、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6.經銷商與代理商利潤不同:1、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後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2、兩者的經營權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後者經營品類較少,壹般不經營競爭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