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中國傳統夏歷(農歷)是壹種“陰陽合歷”,同時根據日、月運行制定,“陰”是以朔望月為基準確定,“陽”是以地球自冬至繞太陽公轉壹圈為基準確定歲實,每回歸年約365.2422日,二十四節氣據此而劃分。
二十四節氣,是歷法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的特定節令。壹歲四時,春夏秋冬各三個月,每月兩個節氣,每個節氣均有其獨特的含義。廿四節氣準確的反映了自然節律變化,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它不僅是指導農耕生產的時節體系,更是包含有豐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統。廿四節氣蘊含著悠久的文化內涵和歷史積澱,是中華民族悠久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它是上古先民順應農時,通過觀察天體運行,認知壹歲中時令、氣候、物候等變化規律所形成的知識體系。廿四節氣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北鬥七星循環旋轉,鬥柄順時針旋轉壹圈為壹周期,謂之壹“歲”(攝提)。
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太陽在回歸黃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陽周年運動軌跡劃分為24等份,每15°為1等份,每1等份為壹個節氣,始於立春,終於大寒。?
經歷史發展,農歷吸收了幹支歷的節氣成分作為歷法補充,並通過“置閏法”調整使其符合回歸年,形成陰陽合歷,“二十四節氣”也就成為了農歷的壹個重要部分。在國際氣象界,二十四節氣被譽為“中國的第五大發明”。
201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二十四節氣——中國人通過觀察太陽周年運動而形成的時間知識體系及其實踐”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該非遺項目的擴展名錄包括:九華立春祭、班春勸農、石阡說春、三門祭冬、壯族霜降節、苗族趕秋、安仁趕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