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這種收彩禮錢的風俗是如何形成的呢?這可真是六月裏凍死羊——說來話長啦。
從周代開始,隨著婚姻重要性的不斷提升,人們對於婚姻的程序也越來越重視,開始形成了壹套約定俗成的禮儀,只有遵循或者完成了這些禮儀的婚姻,其合法性才得到 社會 公認。不然,以前又沒有民政局,妳以為妳隨便拉來個異性就可以對外號稱結婚了,是兩口子了?
在以前的禮儀中,禮儀分為兩個階段,定婚(註意,不是訂。古人用字講究,定是指確定,而後來才逐漸把訂和定混用了)、成婚,***有“六禮”。
六禮是指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留個步驟。
納采,就是男方之父派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同意後,男方派使者以雁為禮正式向女方求婚。至於用雁為禮,是因為古人認為雁是隨陽之鳥,跟隨太陽遷徙,以此來比喻妻從其夫的寓意。秦漢以後,也有用羔羊、膠漆、合歡之類的物品作為禮物,都是用來象征夫妻和睦、感情牢固的意思。使者的選派上,各地的風俗不壹,有的講究多些,有的比較隨意。
之後就是使者“問名”,女方生母的姓名、女子的姓名、排行、出生時辰等等,都會問到。問清之後,即返回男方家占蔔吉兇,現在也不例外啊,壹般媒人或者介紹人都會了解清楚女方的具體情況,可不僅僅是問名那麽簡單了。占蔔雖然沒有了,但條件是否合適總是會掂量掂量的。
“問名”之後,如果占蔔是吉兆,那麽就要讓使者返回女方家,確定婚姻之事,這就叫“納吉”,也就是正式訂立了婚約。
“納吉”之後,就要“納征”。這個就是讓不少現代青年和家庭們頭疼不已的彩禮啦。這個禮儀是男方向女方贈送彩禮,有現金,有財物,有的書上叫得更直白,稱作“納幣”,直接了當吧。經過了這個儀式,婚姻開始進入正式的籌備階段。彩禮多少,則無壹定之規(現代 社會 聽說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標準啦,其實這個標準從來都沒有真正地成為過“標準”)。後世所說的“聘禮”、“彩禮”、“過定”什麽的,都是指這個傳統的儀式。
“納征”之後,就是“請期”了。說是“請期”,其實壹般都是由男方確定好良辰吉日,“請期”只是禮儀,表示男方不擅自作主而已,所以,到後來,也把“請期”叫做“告期”,就簡單直白了很多。
最後,就是高潮和正戲來了,“親迎”之禮。在古時,到了約定的婚期,新郎就會親自於黃昏時分到女方家迎親(黃昏娶女,據說就是“婚”字的本義,但現代中國,各地習俗已漸漸不壹,有的是早晨迎親,中午宴賓客,有的是中午迎親,晚上宴賓客。)。
值得註意的是,古代的這“六禮”中,除了“親迎”這壹禮由當事人來完成之外,其余五禮都是由雙方父母進行,尤其是雙方的父親。
“六禮”在形成之後的演變中,又因各地風俗不同,有不同的發展和變化。但整體而言,是逐步被簡化的,畢竟這來來回回得很是耗費精力和時間,每個環節又都很復雜,所以就逐步開始簡化,各個階層都是按照自己所能和所需選擇其中的壹部分。
大家有興趣的,可以把自己當地的婚禮流程在後面壹起討論壹下,相互切磋切磋,把些不好的習俗繼續給它改進改進,也算為 社會 進步做點貢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