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寫作的三要素是:論點、論據、論證。
1.論點是壹篇文章的靈魂和統帥。任何文章都只有壹個中心論點,壹般可以有分論點。
(1)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於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又取決於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和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是不正確的,甚至是荒謬的,再多的論點也不能讓人信服。所以正確的論點是議論文寫作的最低要求。
2顯著性:什麽是贊成,什麽是反對,要非常明確,不能模棱兩可,模棱兩可。
新穎:論點要盡可能新穎深刻,能超越別人的看法。不是重復別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不著邊際,泛泛而談。應該盡可能的獨特新穎。
壹個論點壹般有四個位置:標題、開頭、文章中間和結尾。但更多時候是在文章開頭,段落論點也是。當開頭和結尾出現類似語句時,開頭的自變量和結尾的echo自變量。
2.論點是支持論點的材料,是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依據。可以分為事實論證和理性論證。
(1)確鑿的。我們必須選擇那些確鑿而典型的事實。在引用經過實踐檢驗的理論材料作為論據時,壹定要註意被引用理論本身的確切含義。
②典型。引用的事例要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類事物的普遍特征和壹般性質。
(3)論點與論據的統壹。論點是為了證明論點,所以兩者應該是密切相關的。
3.示範
論證是用論據證明壹個論點的過程。論證的論點是解決“證明什麽”,論點是解決“證明什麽”,論點是解決“如何論證”的問題。論證的目的是揭示論點與論點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