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國家安全的內容包括政治安全和國防安全。
傳統安全是國際關系(其實不如翻譯作國家間關系,專指民族國家系統內的國家之間的關系)的主題,壹般是指與國家間軍事行為有關的沖突。安全概念是國際關系理論中的核心概念。戰爭,以及由戰爭引起的安全問題壹直在國際關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國家為中心的權力和安全觀是國際關系的主要內容。
在國際關系結構中,每個國家都自主地行使主權,但不應有淩駕於各國之上的權威。各國不能恣意妄為,國家行為也會受到外部力量(主要是其他國家的行為)的制約,國家依靠內部的力量維護自身的安全。但是實際上國家的實力、地理位置、人口資源影響著國家的能力和外交政策的導向,外部力量很難對勢力強大的國家進行制約。
更重要的是,在國際關系中沒有抽象的道德原則,雖然壹些西方國家力主存在這樣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國家利益才是行為的標準。國家運用權力去追求利益,權力是國家獲得利益的最大保證,也是贏得沖突的最大保證。在這種意義上,傳統安全主要指的是國家安全。
傳統國家安全的威脅因素
主要是指國家面臨的軍事威脅及威脅國際安全的軍事因素。按照威脅程度的大小,可以劃分為軍備競賽、軍事威懾和戰爭三類。戰爭又有世界大戰、全面戰爭與局部戰爭,國際戰爭與國內戰爭,常規戰爭與核戰爭,等等。傳統安全威脅由來已久。自從有了國家,也就有了國家間的軍事威脅。但人們把軍事威脅稱為傳統安全威脅,是在國家安全概念和新安全觀提出以後。
1943年美國專欄作家李普曼首次提出了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壹詞,美國學界把國家安全界定為有關軍事力量的威脅、使用和控制,幾乎變成了軍事安全的同義語。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人們便把以軍事安全為核心的安全觀稱為傳統安全觀,把軍事威脅稱為傳統安全威脅,把軍事以外的安全威脅稱為非傳統安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