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特殊的
分析:
記得我上ERP系統的時候,成本核算方法是實際成本法還是標準成本法有很大的爭論。也許當時因為實際成本法(月末計算)的滯後性和粗糙的核算模式(手工核算)不適合公司未來的發展,再加上標準成本法理論上的完善和公司成本控制的需要,最終選擇了標準成本法。
與《財務與成本管理》教材中簡單材料的標準成本法不同,ERP采用的標準成本法是包含更多生產形態的綜合標準成本。除了材料,直接人工、折舊、關稅、運輸費、制造費用等包含在成品中的標準都是事先統壹制定的。即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按照壹個標準提前轉入產成品成本,在費用實際發生時計入相應的會計分錄進行抵銷。最理想的狀態是制造費用、直接人工等科目月末應該為零,但現實中這肯定是不可能的。在固定產量受到銷售和制造費用大幅波動的情況下,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減少差異。
因為采用實時記賬,每周都會按照壹定的會計規則維護標準成本,所以基本上庫存記錄都是最接近那個時間的采購成本。維護標準成本後,所有存貨都會顯示最新成本,如在制品、產成品(最新成本的BOM)、原材料等。,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分配更新產生的差異。采購入庫時,訂單價格會與標準成本不同;標準成本更新時,新舊成本會有差異;當壹個特定的制造訂單完成入庫時,所消耗的物料和資源會與產成品的標準成本(特定制造訂單上消耗的所有物料與預設的產成品標準成本之間的差額)不同。如何在原材料、在制品、產成品和銷售成本之間轉移、歸集和分配這些差異是壹個棘手的問題,尤其是對業務部門而言。
在車間同時生產幾十種產品,涉及壹千多種原材料的情況下,按來源減少和分配成本更新產生的差異的理論根本是行不通的。如果按照購銷存金額來分配整體比例,保證整體成本準確,個體成本完全扭曲。因此,對待差異陷入了公平與效率的兩難境地。工藝要求對於某些型號的產品,需要獨立開發或購買特定的操作工具進行生產,因此這些工具的購買和維護費用必須計入產品成本。標準成本法是根據工具成本/預計產量來設定的。如果產量達不到預先計劃,前期成本就被低估了。如果根據計劃產量的變化進行定期維護,則同壹產品的月成本波動較大,時間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僅用於核算。任務單完成後的差額本來是評價車間管理和效率的依據,但是標準成本法的核算形式使得這個數據使用起來不合理。例如,在理論上,在壹個特定的制造訂單N中,所有材料的價值為A,成品的標準成本為B,數量為C,那麽在制造訂單完成後就會發生A-B*C的差異。這個數據的大小本來是評價車間管理的有力數據,但是成本卻在不斷更新。A和B都記錄發行時的成本。因為核算過程中單價不壹致,這個差異只是壹個數據。無論是系統還是人工都無法準確快速地區分數量差異和價格差異,因此成本控制的實際用處並不是很大。
從實際成本法和標準成本法的實施過程來看,它們在不同的會計方向上各有優勢。實際成本法核算準確,但月末需要處理大量數據。標準成本法預先設定了看得見的管理目標,但缺點是仍然缺乏合理有效的方法來制定標準和分擔差異。事實上,從最基本的會計反映和監督功能來看,標準成本法雖然及時但在反映上並不十分準確,其數據在監督上也無法得到業務部門的認可,造成了尷尬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