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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禮治與現代法治的本質區別33頁

傳統中國基本上是壹個“禮治”維系的社會,而不是像西方社會那樣主要依靠“法律”。考察和分析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與現代法治理念的內在矛盾,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由傳統向現代的法治模式轉型,對於中國未來的法治建設既有理論價值,也有現實意義。本文從中西政治文化基本特征的比較研究入手,對中國傳統“禮治”與西方法治在歷史淵源和現實意義上的差異進行了認真的比較分析。通過對中國傳統“禮治”的反思和對西方法治普世價值的理性思考,深刻審視和分析了中國傳統政治思想與現代法治之間的內在張力和矛盾,揭示了中國重建“法治”和法律秩序的三大文化障礙。傳統“禮治”的特殊性精神與現代法律的平等普遍性原則的沖突;以及傳統法律文化的工具取向與旨在保障人權和自由的現代法治理念之間的沖突。這種沖突和不相容進壹步揭示了在中國這樣壹個缺乏法治傳統的大國建設法治的復雜性和艱巨性是前所未有的。本文在對近百年來中國法治進程緩慢、傳統法治阻礙法治建設的現象進行歷史考察後,論述了現代法治模式的轉型:中國法治建設成功與否,關鍵在於能否盡快建立起實現傳統法治向現代法治模式轉型的機制。具體來說,要從意識形態和法制兩方面入手,讓統治者和全體公民真正接受現代法治理念,形成尊重法律、自覺守法的習慣;同時,通過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來繼承傳統政治文化的優秀成果,實現政法文化的創新,即健全和完善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制度,完善法律體系,樹立法律權威,保證司法公正,實現有效監督。本文旨在說明現代中國的法治建設任重道遠,既要遵循法治的規律,又要適應個性的民族差異;既要模仿西方法治的成功經驗,又要承受傳統“禮治”的根深蒂固的影響;既要吸收外來的學習,又要割裂傳統。因此,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承認西方法治文化的價值,學習和借鑒西方法治文化的寶貴資源,作為構建中國法治文化基礎的組成部分。同時,對傳統的“禮治”文化進行重新定位,重塑原有的價值觀,激活它,更新傳統觀念。對於法治成長的精神基礎的缺失,我們必須進行創造性的改造,吸收西方法治的精華,融合中西文化,從而實現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現代轉型,為法治國家的實現奠定堅實的文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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