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不能服務小微人群、做普惠金融,這是不符合現實的。現在銀行基本都經營小微群體,都有專門的小微企業或中小企業服務部門,還在不同時期根據政策推出各種支持小微企業的措施,實際經營的規模也並不小。
小微和中小,不過是個籠統的詞,能進入銀行門檻的,還是具備壹定資質的,如果說年營收幾十萬啥的,肯定是不夠門檻的。銀行對小微企業的手只能伸到這,再往下,那就是民間金融的事了,例如阿裏巴巴的商戶,長年有應收款在阿裏賬上,阿裏據此可以核定壹定的額度給商戶,但銀行並沒有這壹塊東西,要求銀行做同等的事是不合理的,如果商戶願意把這塊賬款凍結在銀行,銀行當然也願意給予壹定的額度,但是,商戶肯嗎?
試想壹下,如果銀行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來收集這些雞毛蒜皮的信息,所消耗的資源就會增加到成本上,社會融資成本就會上升;如果銀行大量經營這些高風險的小微企業,最終出現大量風險,這個代價是全社會壹起承擔的,控制風險,這本身就是銀行與生俱來的社會責任。
銀行和民間金融雖然都掛“金融”二字,實際上兩者所承擔的並不相同,所謂普惠金融,即便出現極端情況,大不了大門壹關說聲拜拜,銀行這麽幹可是會死很多人的。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本身就應該從民間借貸入手去解決,先是老板自己籌錢、找親戚朋友借等等,攤子鋪開了,通過營收來增加自己的流動資金;稍好壹點的時候,可以通過自己的生意圈子做壹些短期的拆借等等,方式太多,不啰嗦;有了壹定規模,就可以找找外部投資人,或搭上銀行的車邊;再牛X了,妳就很容易銀行、投資機構、社會,甚至證券市場上融到資了。有夢想是對的,但得去實現,螞蟻的身材要人家給頭豬妳吃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