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選擇的本質是,當我決定結婚的時候,我就知道很可能會有更好的人,但我卻在今生的此時此地選擇了妳。弱水三千,拿瓢喝就行。
林中雙鳥不如手中壹鳥。
目前能掌握的小幸福,大於未來不可預測、不可知的機遇。
當壹個人喜歡另壹個人的時候,黃沾是最好的,最漂亮的,最有錢的,最有能力的……但是因為他(她)是現在最適合我的人。即使有更好的人,也不會改變。這輩子,我會滿足於妳;現在我接受了妳,就認可了妳要做的事,也認可了我以後要做的事。這才是選擇的真諦。
妳可以繼續挑三揀四,等過去的朋友,等妳更有錢更聰明更會看人的時候再結婚,但妳只有壹次生命。我們不妨做這道選擇題——50歲嫁給理想的人,30歲嫁給次好甚至還可以的東西。妳會怎麽選擇?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不是完美和完美之間的條件距離,而是50歲到30歲之間20年的代價。
如果妳覺得生命可貴,時間寶貴,結婚多年後找到更好的也不後悔,說明妳已經踏踏實實開始了婚姻生活,壹直在挑起官司。
當妳內心想要行動,心情處於最佳狀態,對結婚煙有了正確的認識和心理準備,就可以結婚了。這個時候,對象是不是這輩子最好的,簡直就是壹個看似實際,實則可笑的問題。當妳身心成熟到可以結婚的時候,就有可能不跟任何人結婚,組成壹個幸福的家庭。當妳絕對確定要結婚經營婚姻的時候,美好的東西就是最佳人選。
在廣闊的未來森林裏,也許有無數只孔雀可以和妳結婚,但妳寧願選擇眼前唯壹的壹只——也許只是母親,也許只是小麻雀,但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彼此都會義無反顧地全力以赴經營好婚姻。
對於很多黃臉婆和白發王子來說,能和對方白頭偕老是壹種幸福。對方是不是最好的並不重要;外面有沒有更好的,他們根本“看不到”。這就是婚姻的莊嚴和美好。婚姻不是條件的比較,而是選擇的藝術。在適合結婚的季節,結婚是彼此唯壹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