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屬於四種風險管理方式,有回避風險、預防風險、自留風險和轉移風險。
(壹)回避風險
回避風險是指主動避開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適用於對付那些損失發生概率高且損失程度大的風險,如考慮到遊泳時有溺水的危險就不去遊泳。雖然回避風險能從根本上消除隱患,但這種方法明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表現在,並不是所有的風險都可以回避或應該進行回避。如人身意外傷害,無論如何小心翼翼,這類風險總是無法徹底消除。再如,因害怕出車禍就拒絕乘車,車禍這類風險雖可由此而完全避免,但將給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二)預防風險
預防風險是指采取預防措施,以減小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及損失程度。興修水利、建造防護林就是典型的例子。預防風險涉及到壹個現時成本與潛在損失比較的問題:若潛在損失遠大於采取預防措施所支出的成本,就應采用預防風險手段。以興修堤壩為例,雖然施工成本很高,得考慮到洪水泛濫針造成的巨大災害,就極為必要了。
(三)自留風險
自留風險即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動承擔風險。“非理性”是指對損失發生存在僥幸心理或對潛在損失程度估計不足從而暴露於風險中;“理性”是指經正確分析,認為潛在損失在承受範圍之內,而且自己承擔全部或部分風險比購買保險列經濟合算。所以,在作出“理性”選擇時,自留風險壹般適用於對付發生概率小,且損失程度低的風險。
(四)轉移風險
轉移風險是指通過某種安排,把自己面臨的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另壹方。通過轉移風險而得到保障,是應用範圍最廣、最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保險就是轉移風險的風險管理手段之壹。
風險管理和保險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操作中,都有著密切的聯系。從理論起源上看,是先出現保險學,後出現風險管理學。保險學中關於保險性質的學說不得風險管理理論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且風險管理學的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對保險研究的深入,但是,風險管理學後來的發展也在不斷促進保險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從實踐看,壹方面保險是風險管理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壹;另壹方面通過提高風險識別水平,可更加準確地評估風險,同時風險管理的發展對促進保險技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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