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節日。另壹種說法是,元宵節燃燈的習俗源於道教的“三元論”;正月十五是上元節,七月十五是中元節,十月十五是夏媛節。掌管上、中、下三要素的官分別是天、地、人,天官高興,元宵節要點燈。元宵節的節日和習俗活動隨著歷史的發展而延伸和擴大。就節日的長短而言,漢代只有壹天,唐代三天,宋代五天。在明朝,從八月初八開始點燈,壹直到正月十七晚上,壹共十天。與春節相連,白天是城市,熱鬧非凡,晚上燈火通明,蔚為壯觀。尤其是精致多彩的燈光,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到了清代,更有舞龍、舞獅、旱船、踩高蹺、跳秧歌等“百戲”,但節期縮短為四至五天。上元意味著新年的第壹個月圓之夜。上元節的起源在《雜記》中記載為歲,是道教的刻板印象。道教曾稱每年正月十五為上元節,七月十五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為夏媛節,合稱“三元節”。漢末道教重要派別五鬥米道所崇拜的神是天官、地官、水官。他們說天佑百姓,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他們用三元配三官,說上元天官生於正月十五,中原地官生於七月十五,夏媛水官生於十月十五。這樣,正月十五就叫做上元節。南宋時,吳在夢中說:“正月十五,是上元天佑百姓之日。”都說天公保佑百姓,地方官贖罪,但元宵節習俗的真正動因是它處於壹個新的時間點,人們充分利用這個特殊的時間階段來表達對生活的祝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