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設立中書省和鄭玄書院;
地方:省系統、澎湖檢查署;
農業:重視農業生產,推廣棉花種植技術。
水利:治理黃河,挖通惠河、匯通河。
民族關系:強調用儒家思想治理國家,遵循中國法律,使過去的遊牧政策變為定居農業政策,保護農民的既得利益,禁止本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廣大漢族的合法耕地。
政治上:
1.實行省制:在中央設立省刺史,在地方設立省刺史,作為省刺史的派出機構,省政府下設道、州、縣三級行政機構。
2.重用大量漢人做謀士,實行漢制,進行改革。
經濟上:
1,非常重視農業生產的發展,多次下令禁止退耕還草,鼓勵民眾開墾土地種糧,並向全國推廣棉花種植技術,棉布開始成為老百姓的主要衣料。
2.他主持黃河防洪,開鑿兩條新運河(會同河、通惠河),使南北大運河再次暢通。
擴展數據:
自元代以來,中國出現了新的行政區劃制度。最高行政區劃單位為省(簡稱省),故稱省制時期,從公元13世紀後期持續到20世紀初,經歷了元、明、清三個朝代。
元朝中期,全國劃分為中書省轄區、鄭玄書院轄區、10中書省。省內有路、州(地)、縣,路歸省管。有些地、州歸公路管,有些歸省管,有些州歸政府管。有的縣歸路管,有的歸府管,有的歸州管。
中書省直轄地區,俗稱“肚皮”,包括河北、山東、山西以及河南、內蒙古部分地區,由中書省直接管轄,不屬於任何省份。“行內書省”全稱是“行內書省在這樣壹個地方”,簡稱“行內書省”或“行內書省在這樣壹個地方”。
此外,元政府還設立了鄭玄書院(原總院),主管全國佛教事務和青藏高原(今西藏)的軍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