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佩裏和克雷默的觀點
公共行政是壹種新的方式,它結合了傳統公共行政的規範取向和壹般管理的工具取向。公共行政的重點是把公共行政當作壹種職業,把公共行政人員當作職業實踐者,而不是政治家或政客。
(二)卡爾森(Garson)和奧特曼(Overman)的觀點
他們認為,公共管理是對行政管理的壹般方面進行跨學科整合的研究,將人力、財力、物力、信息和政治資源的管理與管理科學的規劃、組織和控制職能結合起來。
卡爾森和烏爾曼還解釋了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之間的六個區別:
(1)包含了壹般管理的計劃、組織和控制功能而不是討論社會價值觀和官僚主義與民主的沖突;
(2)經濟和效率標準取代公平、響應性或政治特征的工具取向;
(3)註意用中層管理者來代替政治或政策精英的觀點;
(4)傾向於將管理視為相似的管理,或者至少盡量縮小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的管理差異,而不是誇大它們的差異;
(5)像關註組織的內部運作和關註組織的外部環境而不是過分關註法律、制度和政治進程這樣的理性態度;
(6)與科學管理的傳統有很強的思辨聯系,與政治或社會學關系不密切。
(3)奧托、海德和沙夫裏茨的觀點。
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或公共事務的壹部分,它綜合了方案設計和組織重建、政策和管理規劃、通過預算制度進行資源分配、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以及各種方法和藝術。公共行政學把公共行政作為壹種職業,把公共管理者作為職業實踐者。公共管理註重能夠將想法和政策轉化為行動規則的管理工具、技術、知識和技能。
(D)波茲曼(Bozeman)和斯陶斯曼(Straussman)的觀點。
公共管理是對政治權威的管理。不管組織的性質如何,大多數管理工作和任務都是通用的。然而,公共管理的主要領域是在政治制度下。壹旦政治權威進入管理領域,遊戲規則就會改變。他們認為,公共管理的含義比內部行政更廣泛;“公共行政”壹詞幾乎與政府官僚機構有關,而“公共行政”壹詞更為靈活。
(5)休斯的觀點
他認為,與管理相比,行政的範圍更窄,職能更有限。因此,從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轉變意味著理論和職能的轉變;公共行政是為公眾服務的活動。公務員執行的政策是從其他方面輸出的,公共行政註重程序,將政策轉化為行動和機構管理。管理包括行政,但同時也意味著以最大效率實現組織目標並對結果負責;公共行政的重點在於過程、程序和順序,而公共行政包括的更多;公共管理者不僅遵循知識,還註重取得成果,並為取得成果承擔責任。
基於上述學者的觀點,我們可以將“公共* * *管理”定義為:公共* * *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綜合運用行政、經濟、管理、法律等方法,廣泛借鑒企業管理理念和方法,通過制定和實施公共* * *政策,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績效和公共* * *服務質量,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