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標題、字號和主送機關
1、函的標題
作為正式公文的函,其標題和壹般公文的寫法壹樣,由發文機關名稱、主要內容(事由)、文種組成。較完全的寫法如《國務院辦公廳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貫徹〈食用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有關問題請示的復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羊毛產銷和質量等問題的函》等。
2、函的發文字號
公函要有正規的發文字號,寫法與壹般公文相同,由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組成。大機關的函,可以在發文字號中顯示“函”字。
3、函的主送機關
函的行文對象壹般情況下是明確、單壹的,所以多數函的主送機關只有壹個。但有時內容涉及部門多,也有排列多個主送機關的情況。
函的正文
1、發函緣由
這是函的開頭部分,主要用來說明發函的根據、目的、原因等。如果是復函,則先引用對方來函的標題、發文字號,然後再交代根據,說明緣由。這部分結束時,常用壹些習用的套語轉入下壹部分。
2、事項
這是函的主體部分,有關某項工作展開商洽、有關某壹事件提出詢問或作出答復、有關事項提請批準等主要內容,都在這壹部分予以表達。
3、希望請求
這是結尾部分,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求。或希望對方給予支持和幫助,或希望對方給予合作,或請求對方提供情況,或請求對方給予批準等等。最後,另起壹行以“特此函商”、“特此函詢”、“請即復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復”等慣用結語收束。
函的寫作要註意用語的分寸,因是平行文,語言要平和禮貌,但要避免阿諛逢迎。還要註意針對性和時效性。
擴展資料
公函分類可以分為很多種類,如:用於商洽的商洽函、用於詢問的詢問函、用於答復的復函、用於委托的委托函等。
另外,還有用於慰問的慰問信、用於祝賀的賀信、公開發表的公開信等,實際上只要它們使用於公務活動中,也應劃入廣義的公函範圍。不過,從狹義的範圍來講,函和信也有壹定區別,函的使用比信的範圍窄,但比較莊重、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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