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文化"僅僅理解為精神文化是過於狹窄了,而後壹個定義,又過於寬泛,過於抽象了。由於通常說的文化是如此抽象的壹個概念,其結果就勢必導致人人都似乎知道什麽是文化,人人都可以談論文化,但是,壹討論到文化的具體意義,就會發現原來的這個文化定義是個不著邊際、沒有形體,似乎捉不住摸不著的概念。
19世紀中葉以後,西方社會科學中出現了人類學、文化人類學、民族學、社會學等相關連的,以人為研究對象的學科,由此我們註意到"文化"這個概念,是這些學科——人類學、民族學、社會學中的壹個基本範疇。
在西方人類學家看來,文化是個很具體的東西。每壹個社會,每壹個民族,人們生活在壹定的地域裏,人們組成壹個實體性的社會,建立壹定的社會制度,具有壹定的意識形態,人們的行為遵循壹定的模式,自覺、不自覺地服從於壹定的行為規則,這幾方面組成了壹個社會的文化體系。
也就是說,文化是指壹種形態化的具體事物。文化是壹種地域性和區域性的民族社會現象。它是壹個有結構的實體,可以劃分成四個層面。
第1, 社會的經濟體系,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經常講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
第2, 是這個社會中人和人所形成的社會關系網絡,以及這些網絡所采取的制度化形式。例如,聯結著人們的親屬關系、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以及其他法律、政治關系。這是文化的制度化層面。
大家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文化,主要是指作為壹種觀念形態的文化,側重於文化的精神方面。比如說,我們讀的書籍,我們的知識,教養等等,我們把它們稱作文化,但是這種文化和十九世紀以來人類學家所提出的文化概念,是不太壹樣的。
此外還有壹種說法見之於流行的教科書裏面很常見的文化定義:認為"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壹切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這個定義雖然沒有什麽錯誤,但它與現代人類學家、文化學家所理解的"文化"概念,也是不壹樣的。
1、從內容上看,文化是人類征服自然、社會及人類自身的活動、過程、成果等多方面內容的總和,而文明則主要是指文化成果中的精華部分。
2、從時間上看,文化存在於人類生存的始終,人類在文明社會之前便已產生原始文化,文明則是人類文化發展的壹定階段。
3、從表現形態上看,文化是動態的漸進的不間斷的發展過程,文明則是相對穩定的靜態的跳躍式發展過程。
4、文化是中性概念,文明是褒義概念。人類征服自然和社會過程中化物化人的活動、過程和結果是壹種客觀存在,其中既包括優秀成果,也有糟粕,既有有益於人類的內容,也有不利於人類的因素,它們都是文化。文明則和某種價值觀相聯系,它是指文化的積極成果和進步方面,作為壹種價值判斷,它是壹個褒義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