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是中國(主要在北方地區)廣泛流傳的壹種極具群眾性和代表性的民間舞蹈的類稱,不同地區有不同稱謂和風格樣式。在民間,對秧歌的稱謂分為兩種:踩蹺表演的稱為“高蹺秧歌”,不踩蹺表演的稱為“地秧歌”。
近代所稱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歷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舊事》中介紹的民間舞隊中就有“村田樂”的記載,清代吳錫麟的《新年雜詠抄》中明文記載了現存秧歌與宋代“村田樂”的源流關系。
秧歌在中國已有千年的歷史,明清之際達到了鼎盛期。清代吳錫麟《新年雜詠抄》載:“秧歌,南宋燈宵之村田樂也”。“秧歌”的起源,中國民間有壹種說法是古代農民在插秧、拔秧等農事勞動過程中,為了減輕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勞作之苦,所以唱歌曲,漸漸就形成了秧歌;民間的另壹種傳說是“秧歌”起源於抗洪鬥爭。
古代黃河岸邊的百姓,為了生存,奮力抗洪,最後,取得勝利,大家高興地拿起抗洪的工具當道具,唱起來,跳起來,抒發高興的心情,隨著參加人數的增多,有了舞蹈動作和舞蹈組合,逐漸就形成了秧歌。民間第三種說法根據《延安府誌》記有“春鬧社,俗名秧歌”,閣可見秧歌可能源於社日祭祀土地爺的活動。
扭秧歌,是我國北方民間喜聞樂見、具有代表性的壹種舞蹈, 是我國第壹批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之壹。它的前身是農民在插秧時的壹種歌詠活動,起源於農業生產勞動。每年春耕時,農家的婦女兒童數以十計,壹起到田裏插秧,壹人敲起了大鼓,鼓聲壹響,“群歌競作,彌日不絕”,稱之為“秧歌”。它最早是以唱歌的形式出現,後來發展成舞蹈和戲劇表演的形式,並流行於我國北方以及南方各地。
秧歌是具有代表性的壹種民間舞蹈形式。主要流行於我國北方地區。但因流傳地區不同,又有陜北秧歌、晉北秧歌、東北秧歌、河南秧歌、河北秧歌、山東膠州秧歌和鼓子秧歌等。這種秧歌各有不同的風格和特點。壹般是舞者扮成各種人物,手持扇子、手帕或彩綢等起舞。
在表演形式上,開始和結束為大場,中間穿插小場。大場為變換隊形的集體舞,小場是兩三人表演的帶有簡單情節的舞蹈或歌舞、小戲,有的地區將高蹺、旱船、竹馬燈、花鼓等歌舞形式俗稱秧歌”(見《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