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體系是指老年人在生活中得到的全方位服務支持的體系。
養老服務體系的服務範圍如下:
1,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上門服務,包括生活照料、醫療護理、心理安慰等。
2.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服務:提供日間照料、長期護理、臨終關懷、康復護理、文化娛樂服務;
3.養老機構:為老年人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務;
4.養老保險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經濟保障,包括養老和醫療保險;
5.養老服務評估:對老年人的身體、心理、社會狀況進行評估,為其提供個性化的養老服務;
6.養老服務咨詢: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養老服務咨詢和建議,幫助他們選擇最適合的服務模式。
養老服務體系的劃分標準如下:
1.服務對象不同:養老服務可以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不同的服務,也可以為普通居民提供普遍服務;
2.服務形式不同:養老服務可以包括家庭護理、社區護理、機構護理等多種形式,不同的服務形式適合不同的服務對象和服務需求;
3.服務內容不同:養老服務可以包括日間照料、康復護理、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等內容,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和健康狀況提供不同的服務內容;
4.服務質量的差異:養老服務可分為基本養老服務和高級養老服務。基本養老服務包括住宿、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務,高級養老服務包括標準更高的服務,如高檔住宅、私人服務、豪華設施等。
綜上所述,養老服務體系的服務範圍要圍繞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個性化的服務,讓老年人幸福、健康、安全地度過晚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和支持專業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應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養老服務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