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織手工地毯在我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蒙古高原上的遊牧民族在兩千年以前也出現了用牛毛或駝毛撚成線,按照古老的編席方法編織出有美麗花紋襯托的各種毯類。
內蒙古地毯—— 《後漢書》九十烏桓傳:“婦人能刺韋作文繡,織蠔氍(音驢曷)”;註引廣雅:“蠔氍,勵也”(音計),是壹種毛織品。從蒙古諾顏山匈奴人的墳墓中也發現了毛織品。這些是我們所知道的北方民族最早的地毯了。“遼代在北京建都後,地毯就成為宮廷裏專用鋪設品。”到了元代,地毯的圖案和制作更為精美。十三世紀,意大利旅行家馬可·波羅來到大都(今北京),就驚嘆元代宮廷鋪陳著世界上最美麗的地毯,那可能就是大都或哈剌和林(今蒙古烏蘭巴托)宮府匠師制作的。
明、清時代,西北民間地毯的興起(所謂西北民間地毯,是泛指西北五省,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和北方由蒙的民間地毯)是和藏、蒙古族信奉喇嘛教密切關聯的。少量的民間用小毯,樸實素雅,而大量是召廟中,色彩莊重,制作宏偉的巨幅地毯。活佛大喇嘛蓮臺上的靠墊飾以金龍紋,更為豪華精致,是西北民間地毯的精品。清代康熙、乾隆年間,帝王提倡喇嘛黃教,曾修建了無數召廟。這些喇嘛廟內陳設大量的柱毯、門簾毯,坐墊毯等,成為促進民間地毯生產發展的重要原因。在內蒙古的包頭、赤峰等地的地毯作坊,生產了高質量的廟宇地毯,而以阿拉善左旗生產的“寧夏”地毯最為著名。
清代,蒙古地區、寧夏府面對廣大蒙、藏牧區,有著河套的水利發達的農牧業,產有優質羊毛,是西北水陸交通要沖,自古以來是維吾爾、藏、蒙、漢等民族文化交匯之地。這個天然的地毯產區,綜合吸收了西北各族人民地毯、雕刻藝術的長處,而以漢族織錦、瓷器紋祥和蒙古族傳統紋樣為基礎,形成了獨樹壹格的地毯藝術風格,它包含有維吾爾族和田地毯的幾何形錦紋,有錦緞的如意,寶相花圖案,有甕器的吉祥花卉和喇嘛教的八寶,還有蒙藏族銅銀器皿的圖案。這些各民族的圖案豐富了蒙古族地毯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