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耕地分為兩種,壹種是旱地,壹種是水田。每畝旱地補償標準為5.3萬元,水田補償標準為9萬元。
2.菜地:菜地平均每畝補償654.38+0.5萬元。
3.基本農田:我們都知道農田分為旱田和水田,征地補償標準不同,旱田每畝5.8萬元,水田9.9萬元,菜地654.38+05.6萬元。
4.林地:征用林地每畝補償654.38+0.38萬元。
5.農用地:每畝農用地補償654.38+0.38萬元。
6.集體建設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征用此類土地,每畝補償為1.36萬元。
7.未利用地:農村中的未利用地包括學車地、荒山、荒地、荒灘、廢溝等。如果征用此類土地,每畝補償為21,000元。
註:以上補償價格僅供經濟發達地區參考。請根據您所在地區的相關補償文件確定詳細信息。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規定
1.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土地補償費壹般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地安置補助費:按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各被征收單位平均占用耕地數量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青苗補償標準:對於剛剛播種的作物,按季度產值的三分之壹補償生產成本。對於正在生長的作物,最高賠償額以第壹季度的產值為基礎。可以收獲的農作物、油籽和嫩蔬菜不會得到補償。對多年生經濟樹木,應盡可能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而必須砍伐的,用地單位應按實際價值給予補償。對於用材樹,樹的主人會無償砍伐。
4.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如需搬遷鐵路、公路、高壓線、通訊線、廣播線等。對於土地征用,要根據具體情況與有關部門協商,編制投資概算,納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費。應參照相關標準支付。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