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農村土地新政策如下: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用地、建立健全城鄉統壹建設用地市場、推進合理有序用海。
1、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壹是合理劃分土地管理事權,在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賦予試點地區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權。
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地區探索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機制。
三是探索建立補充耕地質量評價轉換機制,在嚴格實行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占壹補壹的前提下,嚴格管控補充耕地國家統籌規模,嚴把補充耕地質量驗收關,實現占優補優。
四是支持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壹體”保護和建設。
2、優化產業用地供應方式
壹是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
二是優化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完善彈性出讓年期制度。
三是支持產業用地實行“標準地”出讓,提高配置效率。
四是支持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完善土地用途變更、整合、置換等政策。
五是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六是支持建立工業企業產出效益評價機制,加強土地精細化管理和節約集約利用。
3、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用地
壹是鼓勵試點地區探索通過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詳細評價等方式,細化完善城鎮低效用地認定標準,鼓勵通過依法協商收回、協議置換、費用獎懲等措施,推動城鎮低效用地。
二是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盤活利用,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建設用地整理等方式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三是規範和完善土地二級市場,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過土地預告登記實現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
四是探索地上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的創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