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違法建築,即未經土地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修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也稱違法建築。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建設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違章建築有哪些情況?
1,未經申請或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修建的建築物;
3、不改變建築性質;
4、施工後臨時建築超過有效期尚未拆除成永久性建築的;
5.偽造有關材料騙取主管部門許可而建造的建築物。
違章建築的類型
1.未批先建:眾所周知,建房前要提前申請,必須等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後才能開工建設。否則就屬於違法建房,極有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2.多宅基地建房:占用多塊宅基地建房,說白了就是壹戶多宅,從而完全違反了“壹戶壹宅”制度。所以要滿足戶拆條件,從而變成壹戶壹宅,才能讓建築合規,否則就是違建。
3.擅自改變建築結構:申請時,大家會備註建築結構、高度、面積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擅自變更也是違法的。壹旦被發現,極有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4.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建築物:另外,占用農業耕地也是違法的。所謂農用地,說白了就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壹般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未經審批就違法,很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5.將臨時建築改為永久性建築:由於人們的住房需求,可能會修建壹些臨時建築,但未經許可就將其改為永久性建築,從而成為壹種擴張,自私地改變建築。這也是違建,違建會被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6.違反城鄉建設規劃:為了農村的發展,地方政府會進行相應的城鄉規劃。如果妳的樓違反了城鄉規劃,那也是違建,會被拆。所以在建房之前,壹定要提前申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二條實施行政強制執行,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行政機關可以與當事人達成強制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少附加罰款或者滯納金。
應履行執行協議。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違法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並允許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