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早期的農業社會中,庭院是用來曬稻谷之用,假使其中有棵樹,當然會遮擋陽光。而樹根會破壞平坦的庭院,給曬谷和整理谷物,造成妨礙,因此才會有庭院中不宜有樹的說法。
隨著現代生產方式的進步和改變,庭院的這些用途已經不復存在,尤其在現代建築的庭院中,因種植樹木而論為“困”字的說法,實在過於牽強了。
門和路
1、門有五種:大門、中門、總門、便門、旁門。
2、大門系指整個家宅的外大門,是房門中最重要的,宜朝向本命的吉方,中門在大門之內(現今公寓式房多無中門),關系略輕,只要不是本命主兇方即可,總門者,各棟臥房之總門路,亦宜避免兇方。便門系指非公寓式房而有庭院的房屋,除大門外,皆為便門,亦宜吉方,或生助大門五行之方,以助家宅之吉,大門吉,便門又吉,乃為全吉。若有兇向之便門,則宜關閉之,左吉則閉右走左,右吉則避左走右,吉兇立見。
3、旁門系指各臥房之門,亦喜吉,方忌兇,方若有二門,左大主*,右大主孤寡。
4、論屋相,仍以大門為重,大門吉,全屋皆吉,總門吉,則此壹棟吉,旁門吉,則此壹房門皆吉。
5、凡開腰門,必需將羅經格定,量準丈尺,方可開,其方法系以後棟之屋檐,量至前棟之前檐,如得六十丈,則於三十丈下羅經,取吉方開門,開門宜在地支上,所謂門向地中行也。
6、門不宜多開,多開則散宅氣,路不宜有多叉路,多歧則宅弱。
7、房屋大門不宜面對軍公家辦公室,倉庫大門、廟門、城門,皆主兇,街道直沖門者兇,大門前街道彎曲如弓字形亦主兇。
8、門樓不可高壓正廳,否則宜招官非不利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