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回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這第五項屬於兜底條款。也就是說,二審法院認為違反了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都在這裏面包含。這也給法律留下了壹個口子,避免因為法律規定過於具體而導致現實問題。
刑事訴訟主要程序
刑事訴訟主要包括五個階段: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
立案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進行審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實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交付偵查或審判的訴訟活動;
偵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機關(檢察院)或者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為收集、查明、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起訴有兩種,包括公訴和自訴;
審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辯雙方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於依法向其提出訴訟請求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訴訟活動;
執行則指刑事執行機關為了實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所確定的內容而進行的活動,在中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監獄等。
特殊階段:死刑復核程序、審判監督程序。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的情形之壹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壹)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回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這第五項屬於兜底條款。也就是說,二審法院認為違反了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都在這裏面包含。這也給法律留下了壹個口子,避免因為法律規定過於具體而導致現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