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法是壹種傳統的工作分析方法,指工作分析人員直接到工作現場,對某些特定的工作活動進行觀察,收集、記錄有關工作的內容、工作間的相互聯系、人與工作的關系,以及工作環境、條件等信息,並用文字或圖表形式記錄下來,然後進行分析和歸納總結的方法。觀察法主要適用於大量的、周期性和重復性較強的工作。可以分為直接觀察法、自我觀察法(工作日誌法)以及工作參與法三種。按照結構化程度,觀察法又可以分為結構化觀察法和非結構化觀察法。觀察法的結構化程度是指觀察過程、記錄方式、結果整理等環節在多大程度上得以事先確定和統壹。
工作分析觀察法的流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觀察前準備階段:這壹階段包括確定目標、選擇觀察對象、選擇合適的方法、確定時間、地點、確認工具設備、分析人員的選拔培訓六個環節。
(2)現場觀察與記錄階段:這壹階段分為進人觀察現場和現場記錄兩個階段。其中現場觀察階段應註意相互溝通,建立信任,並向被觀察對象簡要介紹工作分析的目的,為觀察的實施掃除壹些障礙;記錄階段則應嚴格遵守觀察記錄的流程要求,嚴肅、認真地完成記錄工作,適時交流、及時反饋。
(3)數據整理、分析與應用階段:觀察結束後應對收集的信息數據進行歸類整理,形成觀察記錄報告。數據整理根據采用的方法不同有不同的整理要求:對於結構化的觀察結果,應按照計劃要求,對收集的數據進行編碼、錄入計算機,以便分析;對於非結構化調查則應根據壹定的邏輯順序進行整理排列,補齊觀察過程中的縮寫,形成壹份描述性的報告,當然也可以加人個人判斷。
觀察法的優點在於工作分析人員能夠比較全面和深人地了解工作要求;成本低、經濟實用,且易操作。缺點在於不適用於腦力勞動要求比較高的工作,以及處理緊急情況的間歇性工作;可能使員工產生被監視的厭煩心理;無法得到有關任職者資格要求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