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接條件:
1.從事文化教育、科學技術等工作的知識分子,自願遵守中國民主同盟章程的,可以申請;
2.NLD不在工人、農民、學生中發展會員,不在臺胞、港澳同胞、華僑和宗教人士中發展會員,壹般不在沒有團組織的縣(縣級市)發展會員;不要把其他黨派的成員作為發展的目標。
加入程序:
1.從事文化教育、科學技術等工作的知識分子,自願遵守中國民主同盟章程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民主同盟;
2.申請人應當向本單位基層組織提交入黨申請書和個人簡歷。申請人所在單位沒有團的基層組織的,可向團的地方組織提出(申請人可通過電話114與團的地方組織聯系);
3.對符合工會發展條件的申請人,基層組織應指派專人與申請人聯系,進行必要的了解,增進申請人對工會的了解;
4.應檢查被列為發展目標的申請人。被列為發展對象的申請人應了解聯盟的性質、綱領和優良傳統,應具有壹定的代表性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壹般應有6個月以上的培訓教育期;
5.考察合格的申請人,由其所聯系的基層組織通知填寫入團申請表,並邀請兩名團員作為入團介紹人。經基層組織考察討論,並在加入世貿組織申請書上簽署具體意見後,加蓋基層組織公章,按程序報當地市級以上(含地級)委員會審批。市委同意申請的,在申請表上加蓋組織公章,並註明批準日期。同時會給我發入團通知,通知其所在的基層團組織和工作單位,該同誌將正式成為NLD的壹員。
法律依據:
中國民主同盟章程第十七條規定,團員因工作變動到外地工作時,應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團員有退團的自由。團員如要離團,應提出書面請求,由基層組織報請當地上級組織批準,逐級上報,並由NLD中央委員會備案。自退出工會之日起,他在工會的職務將自動終止。
第十九條。團員如無特殊情況連續壹年不參加組織活動、不與組織保持聯系或不交納團費,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其團員資格,由基層組織討論通過,報上級NLD組織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批準,並報NLD中央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