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統的口頭文學和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口頭文學是壹個民族代代相傳的史詩、歌謠、說唱文學、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等口頭文化。
(2)傳統藝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這些都是傳統表演藝術。傳統藝術包括雕塑、剪紙、盆景技藝、木版年畫、刺繡、燈籠等等。傳統書法,包括中國書法和壹些少數民族書法。傳統音樂包括民歌、和弦、索樂、竹樂、管樂、鼓樂和打擊樂,以及說唱音樂和戲曲音樂。傳統舞蹈多用於各種禮儀場合,大到國家祭祀、宮廷會議、戰鬥、慶典、皇族更替,小到人們的婚喪嫁娶、播種收割。傳統戲劇是壹種綜合性的舞臺藝術樣式,是以歌舞表演故事的藝術形式,如我國的白戲。傳統民間藝術屬於說唱藝術,包括相聲、評書、架子鼓等。傳統雜技是指各種超常的技藝,在古代也被稱為“雜藝妓”、“雜技樂”。
(3)傳統技藝、醫藥、歷法。傳統技藝主要是指傳統手工技藝,由手工勞動、利用天然材料制作而成,具有獨特的藝術風格。它們可以傳達文化內涵,具有裝飾性、功能性和傳統性。如白族紮染、鶴慶銀器鍛造工藝、傳統手工造紙工藝等。傳統醫藥是指我國各民族用於預防、治療和保健的傳統天然藥物,以及加工和應用這些藥物預防和治療疾病的系統理論知識或經驗知識,包括中藥和其他民族醫藥。傳統歷法,包括農歷和壹些少數民族的歷法。
(四)傳統禮儀、節日和其他民俗。民俗壹般包括傳統禮儀、節日、民間信仰和民族服飾。
(5)傳統體育和娛樂。傳統體育是指中國各民族自古流傳下來的體育活動,如武術、射箭、摔跤、蹴鞠、氣功、太極拳等。傳統娛樂是指各種具有娛樂功能的民間遊戲,如賽龍舟、蕩秋千、抖空竹等。
(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這是壹個通則,可以涵蓋前五項以外的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同時也可以為以後新發現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留有余地。